为加强对选派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管理,促进第一书记更好的发挥作用,牧护关镇加强对第一书记日常管理。
严格考勤制度。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部门选派的干部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镇选派干部每月驻村工作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享受所在镇的节假日待遇。考勤采取到村签到,同时用村座机电话报告镇党委办公室(0914-2612666)进行考勤;凡工作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向镇党委提出书面请假。请假1天的,须经镇党委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的,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期满返回后,要于当天销假。
严肃工作纪律。正确处理好与村级党组织书记的关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的关系要做到总揽不包揽,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要服从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充分尊重基层干部,执行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坚持求真务实,严禁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注重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落实驻村工作制度。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对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做好记录,定期汇总、定期上报;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对调查问题、反映情况、民生实事等分门别类,制定计划、倒排日期、加速推进;每季度给所在村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帮助村 “两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形成一篇调研报告,调查村情民意,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意见措施;承诺办好一批实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要做的实事对村民作出承诺,调动资源、想方设法帮助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镇党委三个月组织召开一次选派干部工作例会,定期听取基层工作情况汇报和经验交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巡视督查制度。镇党委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驻村工作期间无故脱岗、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驻村期间不负责任、工作无起色的,予以及时调整;对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选派干部要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党委的领导和管理,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据实总结半年、年终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签字后,每半年、年终分别上报区委组织部和选派单位。年底结合村“两委”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派干部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阮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