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庆节前的9月29日 ,镇安县卫生局和镇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全体干部职工在镇安县卫生局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开会,会议宣布“两局”正式合并,组成镇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由原卫生局局长柏宗年担任。这一宣布结束了计划生育独立作为镇安县人民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的长达35年的历史。
1980年,镇安县人民政府设立了第一个独立的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计划生育办公室,1984年改称镇安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计生委”,1996年更名为镇安县计划生育局,2010年再次改名为镇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至合并前。镇安县计划生育行政机构最早成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1971年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由卫生局管理。1974年归属文教卫办公室管理。1979年4月,县政府单独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楼的一楼办公,1980年正式明确为县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1996年改称为计划生育局时明确为正科级建制,成为当时县政府设置的27个工作部门之一。
新中国建立后,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县就响应国家号召,开始宣传和提倡计划生育,县医院女医生申燕文成为全县第一位步行到西安落实计划生育女扎绝育手术的干部职工。进入七十年代,卫生局内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就由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主要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动员广大育龄群众实施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晚、稀、少”生育政策。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逐步开展,县政府后来设立了计划生育专门工作部门(机构)。
1982年3月13日,计划生育被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此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广泛深入开展起来,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紧跟全国步伐,由艰难起步、政府强力推动,群众缓慢接受,到宣传逐渐深入人心,计划生育法规不断成熟完善、群众广泛自觉接受,全县实现了计划生育“三为主”,创建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三十年计划生育,全县少生3万多人,缓解了人口对全县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全县的科学发展。
现在,单独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机构虽然因合并而不存在了,但计划生育工作并没有消失,计划生育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主要由新建的卫计局承担,就是说,独立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工作部门虽然合并了,但并不影响或削弱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行,不会停歇,更不会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