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柞水县从10月下旬开始,集中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排查活动。
一是夯实责任。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精心安排,扎实部署,加大宣传,切实担当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受理、审核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干部分片责任制,全面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排查活动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排查。集中力量对辖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严格保障对象认定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将低于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干部、富人、死人吃低保及拆户、合户、背名、重复享受和“政策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骗保”、“二次分配”、“吃拿卡要”等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三是做好备案。对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实行备案、单独审核。主要包括财政供养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村(社区)“三委会”班子主要成员(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文书)的主要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及时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
四是严明纪律。对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释、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且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坚决清退。对虚报、冒领、克扣、挪用、平分最低生活保障的,以及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