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区委党建工作,夯实工作职责任务,努力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区司法局坚持五项机制,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为党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坚持“六个一”责任制,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坚持每月党组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每年签订一份党建目标责任书、开展一次党建专项督查、组织一次党建研判、进行一次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研究破解党建工作难题。
二、坚持“五个二”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五个二”机制,坚持“一岗双责”,夯实“两个责任”,经常性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提醒,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三、坚持“三作为”目标,强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体责任。按照“六坚持六抓好”要求,对照“十种病”扎实开展“十二问”,抓好学习教育、专题研讨、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促使干部“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确保专题教育常态长效。
四、坚持“好干部”标准,强化抓班子带队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区委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班子运行和从严管理干部制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提升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坚持原则、带头负责、敢于担当,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不断完善班子民主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形成了科学决策、团结和谐的局面。
五、坚持严查快办,强化督促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市委“十条意见”、《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机关“五条措施”、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十言禁”,对被区文件通报、明察暗访点名批评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查处。(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