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居保办对照市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项目,结合我办业务实际,紧紧围绕“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稽核内审工作,安排班子成员和业务股长分别对2015年度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综合业务办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回头望,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顺利通过年终考核。
一查业务资料完善情况。稽核内审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可行的核查方案。一方面核查2015年各股室人员联系镇办情况。主要核查镇办新增参保登记资料上报情况、缴费任务完成及缴费资料上报情况、专用票据使用回收管理情况、待遇申报和丧葬补助金申报资料上报情况、转移,注销,变更业务资料上报情况、各类业务公开鉴定资料上报情况等内容。另一方面核查各股室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单位岗位职责,主要核查股室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业务处理是否及时规范,登记是否清楚、收集资料管理是否完备,依据是否充实,并按照业务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二查缴费信息录入做实情况。对缴费信息录入实施“面对面、一对一”的核查。一是核查镇办上报缴费明细表中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汇总人数、金额与财务到账金额是否一致;二是核查是否明确业务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规定录入、修改、访问、使用、维护数据;三是导出2015年信息系统中的缴费人员与镇办缴费明细进行逐人比对,核查缴费信息是否及时录入系统管理;四是随机在每个镇办抽查新增、续费、发放、转移、注销、变更等人员信息,在系统内查询各项业务受理是否及时准确,信息录入率是否在99%以上,缴费是否按规定计息,个人账户是否做实。
三查待遇发放准确到位情况。一是核查每月新增享受待遇人员公示、申报资料上报是否齐全,月领标准核定是否准确;二是核查信息系统内各月发放人员信息与代发银行各月支付人员信息是否相符,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发放率是否达到100%;三是核查各月待遇发放业务统计报表人数、金额与基金财务报表支出人数、金额是否一致;四是核查2015年度享受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情况,在信息系统内重点查看未参加认证人员是否按规定及时暂停发放,死亡人员是否按规定及时申领丧葬补助金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实效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