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始终将医疗保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投入,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全方位的全民医保,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提高基本筹资标准。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分别提高到500元和550元,农村群众参合率98.3%,城镇居民参保率100%,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截止10月底,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1.51万人次3820.44万元,门诊补偿29.58万人次519.15万元,门诊慢病补偿989人次98万元,义齿补偿354人次21.24万元,年住院受益率达13.5%,年门诊受益率达280%,参合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加大支付方式改革。修订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全面实施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认真落实市内异地结算制度和60岁以上老人实行免费义齿修复,继续开展门诊诊次总额预付模式,积极探索住院诊次总额预付,今年,三季度县内住院次均费用较上半年下降15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8.21%。
三是建立县域内大病保障联动机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于2014年9月和2015年4月实施大病商业保险,对患者通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再次进行报销。截止10月底,全县大病报销196人次163.42万元,资金使用率达59.44%。
四是积极实施疾病应急和医疗救助制度。整合民政、社保、合疗等综合受益,加强各项惠民政策的衔接,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救助服务。截止10月底,共开展医疗救助499人2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