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医改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今年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改革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提高保障水平,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落实政府保障责任。落实补助政策,县医院在编在岗职工70%的基础工资和13%的绩效工资、中医院在编在岗职工100%的基础工资和16%的绩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妇保院维持原有全额财政补助模式,截止11月底,为三家县级公立医院落实人员工资补助885万元。
二是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技术要求、责任风险等,综合确定具体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薪酬标准,允许将收支结余部分的30%用于再分配,规范下乡及值班等合理补助,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将个人绩效工资不少于60%比例纳入绩效考核分配。落实分配制度改革后,公立医院职工收入总额2015年比2011年提高52.39%,职工人均工资由同期的3152元/月增长到3780元/月,增长20%,门诊人次同比增加2倍、住院人次增长4倍。
三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组织县卫计、物价等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并严格抓好实施。价格调整后,县级公立医院住院人次由改革前同期的4335人次上升到7406人次,住院均次费用由改革前同期的3332元下降到3150元。
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和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目前,我县有2所获批的民营医疗机构,共设置床位75张,实际开放45张。
五是加快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学习借鉴市内外分级诊疗制度的先进模式和成功经验,立足工作实际,建立我县的分级诊疗模式,制定了《诊疗目录》,并定期对各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和转诊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适时调整。截止11月底,全县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药品次均费分别为1156元和888.94元,较2014年同期分别增长0.36%和减少1.7%;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分别为29.74元和28.31元,较2014年同期分别减少3.70%和5.23%。
六是强化财力保障。县上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落实了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离退休人员全额补偿经费和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经费,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化解公立医院的历史债务。截止11月底,为全县医疗机构落实经费2085万元、县镇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补助234.65万元、村级卫生服务经费184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化解债务336.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