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践行“心系群众,财政为民”宗旨,今年以来,闫村镇财政所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了财政干部记“民情日记”活动,要求每名财政干部在当天工作结束前统一在商洛市镇(办)干部《民情日记》上记录自己当天做过的事情、处理群众在便民服务大厅接访的记录、走访群众的记录以及下个工作日工作计划,并将此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加以贯彻实施。
为把“民情日记”工作落到实处,财政所制定了“三条”制度。一是检查落实制度。由所长牵头,每周对“民情日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点评,并纳入财政所人员年度考核。二是反馈处理制度。对于群众的反映,凡是当场能够解决的,现场办理,不能答复或不在解决范围内的,要当面向群众解释,不能推诿,明确责任人具体承办,记入民情日记以便落实责任。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财政所人员处理问题不到位或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责令改正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通过记“民情日记”,财政所能及时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既帮助群众解决了困难又提高了财政所人员的服务意识,对搞好全镇的民生工程,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南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