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适时调整人员力量,制定印发医改方案,量化细化任务分解,加大责任落实力度,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稳妥推进。坚持“县整合、镇增强、村共享”的原则,按照“县聘镇管村用、村级改革先行”的基本思路,抢抓村级换届合并机遇,融合村级卫生计生资源,在243个村(居)建立了由村医兼任村计生干部的卫生计生服务队伍。在县、镇改革中,坚持编制不减、职责不变,在16个镇(办)配备了1—2名专职计生干部,将镇计生服务站并入镇办卫生院,在镇办卫生院加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建成“一院两中心”;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计生协会挂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所属事业机构一并划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对所属事业单位拟于2016年全部改革整合到位。
二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快速推进。设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管委会、监督评价委员会,实行院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全员聘任制,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了激励、约束和问责办法,建立了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落实重大事项理事会审批制度,现代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及时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县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正式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按县医院70%,中医医院100%,县妇保院预防保健人员全额工资、医疗人员基本工资100%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镇卫生院正式职工、县镇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由县财政全额补助,按月发放,确保了公立医院正常运转。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继续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零加成销售,患者的就医负担平均降低16%,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总数达到70%。严格实施“3343”县镇一体化管理,县医院、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分别与古城、永丰、石门3个中心卫生院建立一体化管理,3镇中心卫生院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和业务收入同期分别增长19.5%、27.8%和26%。同时,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建成了县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医院管理信息化系统,医院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三是医卫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制定《洛南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洛南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创建规范化镇卫生院22所、村卫生室422个,规范化建设率分别达88%和100%。落实支持社会办医政策,5所民营医院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实施了寺耳、四皓等5个镇卫生院周转宿舍,景村、石坡两个卫生院业务用房和81个村卫生室建设。完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为县级医院培训骨干医师54名,2015年招录47名医学生到县镇级医院工作。建立村医季度考核机制,对1310名年满60周岁村医按时发放养老保险补助,清退年满60周岁村医63名;及时兑付村医公卫补助、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等财政补助,2014年度人均补助3.2万元。积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制定《洛南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就诊、转诊范围流程和目录。强化绩效考核,执行下乡、值班补助政策,并将职工绩效工资的60%纳入考核范围,单位收支结余30%用于提高职工报酬,将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引导患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县医院与西安交大一附院、县妇幼保健院与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分别确立了对口支援协作关系,有效保障了双向转诊及远程会诊等制度的落实。
四是全民医保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施新农合、职工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了县内实时监控、即时结算,省市县定点医院即时结报,方便群众就诊。加大筹资力度,提高医保参保率,2015年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99.71%;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率分别达98%、97%。提高补偿水平,将参合农民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550元,将镇村两级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定点机构实行总额预付制度。落实重大疾病救助措施,实施大病商业保险,按人均20元筹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筹集大病商业保险基金,对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推行疾病应急救助,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今年来,商业保险救助379人计251.1万元。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5个镇卫生院设立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大病救助及时结算,减轻患者负担。城镇职工医保实行“一卡通”,参加新农合农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实现在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省内定点直通车医院即时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