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监督管理长效常态。县语委制定出台了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办法,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社会用字管理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净化城区的语言文字环境。宣传部、文明办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列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内容,积极倡导城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争做规范用语用字的表率,各成员单位自觉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公文、广告等用语用字管理制度,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轨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县社会规范用字、用语实现了依法监管常态化。 (姜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