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安监局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会议。公安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和19个乡镇以及全县1家批发公司和34家经营户代表出席了本次监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办证要求,分析了当前烟花爆竹的安全形势,要求各经营户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烟花爆竹安全责任感,做到“四个必须”,即经营商店必须有专柜、必须达到安全距离、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会议要求: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要自觉维护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秩序,增强自身烟花爆竹安全的责任感。各乡镇要针对当前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克服、消除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和松懈,以对全县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确保不出任何大、小事故。二是要依法、规范经营。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要严格按照经营管理规定,合法、守法经营,规范自身的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禁销售非法生产和非正规渠道进入的烟花爆竹产品,对违规经营的经营户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三是要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下一步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搞好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指出:批发公司要规范批发和配送行为,要做到“三拒绝”,即拒绝超量配送、拒绝向无证经营户批发配送,拒绝向外地区经营户批发配送;要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签订B级以上烟花爆竹专业燃放协议。经营户要做到“四禁止”,即禁止异地存放、私设仓库,禁止超量存放、禁止走私烟花、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
会议最后对19个镇安监站长和300家烟爆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系统、专业的培训,并对先进的经营户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进一步增强了经营户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持续稳定。 (陈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