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监管工作,整顿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洛南县安监局近期采取措施,认真开展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换证工作。
一是坚持四个原则。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中,洛南县安监局因地制宜,坚持四个原则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严禁零售网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禁零售点密度过大须与生活小区或村镇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对布点进行规划和调整,逐步减少布点数量;镇办严格审查,对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淘汰。
二是严格许可标准。按照国省市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相关规定,对符合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守法经营,合法经营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经过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经营店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等5项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户予以换证。对存在因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被多次查处,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累犯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未在许可核准地点经营,异地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等6项情形的不予以受理。
三是有序推进换证。针对各镇办安监站人员刚做调整明确对烟花爆竹经营换证条件、程序不清的实际,洛南县安监局分三个阶段开展烟花爆竹换证工作:12月11日组织召开各镇办安监站、业务人及烟花爆竹零售户进行集中培训;12月12日至15日由各镇办安监站做好换证宣传和前期准备工作;12月16日至20日各镇办安监站按照要求做好换证审查工作,并向洛南县安监局危化股上报换证资料,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换证有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