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实行村(社区)经费及干部补贴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商州办字﹝2016﹞4号)文件,麻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落实村级办公经费和干部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按时兑现。
一、政策宣传到位。召开党政班子会、镇村干部会,专题传达和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发放工作,明确了发放标准,大村2.5万元/年、小村2万元/年,党建工作经费5000元/年,党员活动经费每名100元/年;村支书、主任 “一肩挑”每人3万元/年;村支书、主任分设的每人2.4万元/年;副支书、副主任、村文书、监委会主任每人1.6万元/年。
二、责任落实到位。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所长、组织干部等为成员的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做到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三、经费落实到位。建立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发放情况报告制度,并纳入年度预算。镇财政所在每月10日前按时将村干部工资的80%发放到位,剩余20%年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同时,镇财政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7个工作日拨付村级办公经费、党建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
四、监管落实到位。在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发放落实到位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村财村用镇代管”和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三签”报账制,严禁挪用、借用、拖欠和不规范支出。并抽调镇纪委、财政等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王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