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了完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保障机制,提高村(居)信访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洛南县四皓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决定对于2015年第四季度该办白川、代塬等7个村(居)成功调处的39起信访案件予以奖励。
四皓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结合全办信访情况,及时制定了《四皓街道办信访调解奖励实施办法》。信访调解奖励是指街道办对村(居)调解委员会及信访调解员及时成功化解信访案件情况以奖励的形式给以的一种工作补助,实行以案定补的方式,依据信访纠纷性质、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逐案确定奖补等级和标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该办信访调解案件奖励标准主要分为四种:一是简易纠纷调处每件奖励50元,主要指婚姻家庭、邻里庄基地、土地承包等纠纷;二是一般纠纷调处每件奖励100元,包括劳资、工伤、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三是疑难复杂纠纷调处每件奖励500元,主要指矛盾纠纷地有重大影响的纠纷:四是对于成功调处积访、缠访、闹访、复访、越级赴省赴京造成恶劣影响的信访案件,每件奖励1000元。调解成功的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内容合法;引用法律条款正确,调解文书、档案统一规范;有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规定事项。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上报一次信访调解月报和规范化案卷,街道办每季度对各村(居)信访调解案件进行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