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春节期间畜产品消费集中、流通广泛、交易活跃的实际,洛南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贯彻中央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最”要求,狠抓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一是严控产品源头。县农业部门强化力量、集中精力,快速深入农村一线,从畜产品源头抓起,着力加强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监管,全面落实屠宰企业和个人主体责任。针对养殖屠宰企业,着重狠抓产地检疫、出入境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对未经检验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坚决不准进入流通环节和加工环节,不合格肉品坚决不准出厂销售。同时,全面做好疫情监测,确保春节期间全县疫情形势稳定、生产安全。
二是强化卫生监督。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逃避检疫、无检疫证明购销、加工、经营动物及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贩运、加工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肉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进入市场前质量安全。
三是规范市场运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积极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入手,狠抓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严把肉品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封存,及时处理。民政部门认真做好清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清真食品冒充清真食品的违法活动。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县公安部门坚决为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保驾护航,支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畜产品安全犯罪行为,做到快速出动,重拳打击,迅速立案,严查重处。各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安排,排查辖区畜产品安全隐患,并落实责任,严密监控,对春节期间群众自食自宰屠宰点加大监督管理,一经发现违法案件,迅速上报公安部门,做到第一时间查处,确保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