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柞水县纪委坚持“四个不让”,确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格要求,不让一项规定“放空”。该县制定下发了《关于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提出了“十个严禁”的具体要求,对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明文禁止,为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划定了“红线”。同时,将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商洛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中共柞水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等十八大以来中省市县出台的67项党纪条规、制度规定汇编成册,编印了《守纪律讲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