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严厉整治市场秩序。认真督促各类经营户明确商品标识,公开商品价格,稳定经营秩序;落实专人,蹲点督查,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动态,发现有相互串通、合谋涨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反馈,从严查处,严厉打击。认真开展客运市场执法检查,对无证经营、甩客、倒客、宰客、拒载、乱涨价、乱收费等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八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农村市场、诊所卫生室、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各类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油、肉、米、面、调味品、熟食和烟酒、药品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加强春节期间上市交易的肉类及活禽检验检疫工作,严防病死或带疫情的畜禽肉类流入市场,力保群众吃的放心、喝的安心。
九是及时兑付各项资金。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全县农民工工资及政府性工程农民工工资兑付两个工作会议要求,在2016年2月3日前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兑付。同时,按照《2016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各类对象的慰问工作任务,确保在2016年2月2日前将各镇困难群众的低保、粮食直补、计生奖补等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镇信用社站点和困难群众的“一卡通”账户,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十是积极营造节日氛围。认真搞好节日期间各自辖区内主次干道、河道、橡胶坝、停车场等部位的卫生整治工作。在2016年2月1日前完成城区街巷照明设施和外河休闲长廊景观灯检修,保证灯具运行正常,做到节日期间(除夕至正月初五)县城路灯通宵开放,切实做到除夕至正月初七之间街巷全日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积极引导镇、村、社区开展有意义的群众性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