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原则,紧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明确重点,狠抓整治。此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0日为时130天,作为当前林业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和快速查处一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垦滥占林地、林区非法野外用火、放火烧毁森林等“难点”、“乱点”现象和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治理整顿上述违法犯罪行为频发和林区治安混乱区域,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林区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是夯实责任,通力协作。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和办公室,全力督促指导协调各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协助各单位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林场和林派所案件的办理,掌握汇总各单位专项行动的成果并向县林业局报告。各镇(办)对本辖区森林资源管护负第一责任,要立足本职,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快速查处一批涉林刑事案件。县林业部门要立足本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是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各镇(办)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村组及林政等执法力量,划片包干,进村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各镇(办)要针对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策导向,主动出击,教育引导违法人员及单位主动反映问题,争取宽大处理。森林公安机关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案件久拖未破、执法难度较大的重点涉林案件,要整合执法力量,从严从快查处,有效防控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四是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坚持边打击整治边强化监管的原则,在打击整治活动中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深入查找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和完善本地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相关制度,建立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长效保护机制。各镇(办)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林业审核审批行为,严格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管理,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同时充分利用广播、车辆、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林业建设政策和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森林资源保护舆论氛围。(姜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