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学期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止群聚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2016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辖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场所布局与设施、食品及相关产品采购、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生活饮用水管理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专项检查期间,辖区执法人员对辖区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小超市、小卖部、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饭桌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涉食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谢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