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为契机,把握关键,完善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级中医药先进基层单位、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县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相关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村居相应也分别成立组织机构。积极组建县级专业防控队伍,设立各镇办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配置各村信息报送员,县镇村三级疾病防控网络和卫生应急网络不断健全,印发《洛南县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建立。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板报、标语、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深入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知识。已完成《卫生法律法规汇编》编印工作,组织多次传染病防治法知识竞赛,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测试,传染病防治队伍专业技术得到有效增强,防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县累计办板报2000余期、印发资料20余万张(册)、讲座52次,医护人员防控行为形成率达100%和群众防病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
三是强化技术措施,依法规范防控。建成传染病疫情信息系统29个,落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村(居)疫情信息员500余人。全面实行24小时带值班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疫情“医疗机构及时网报、疾控信息员每日至少审核4次、卫计行政部门领导每周至少检查两次”的监测制度。认真开展常规接种和查漏补种,各镇办接种率均达97%以上。实施专病专策,落实监测转诊、定点诊治等措施,保障传染病及时诊疗。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30个,设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设备30余台件,消杀、防护物资8类20余种。
四是强化依法监督,保彰全面实施。建立“每年两次检查、每月一次巡查、日常不定期抽查”监督检查机制,县人大每年开展2次《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县政府经常组织县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日常检查,卫生计生部门不定期督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监督不力、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实施责任追究,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