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坚持全覆盖、应助尽助原则,遵循“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要求,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教育助学工作,确保全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助推贫困家庭子女提高文化素质实现全面脱贫。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校园广播、政务公开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教育助学政策,让全体群众及学生知晓教育助学项目的内容、申请程序、资助标准及资助范围,全面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的教育扶贫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明确扶助标准。实施精准扶贫助学的对象为县扶贫部门锁定的26781户农村贫困家庭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的在校(园)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对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元。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对寄宿制学校的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教育,对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中职教育,免除学费,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金。全日制专科以上教育,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8000元。
三明确工作程序。建立全县贫困生就学情况数据库,录入全县扶贫信息平台。申请资助程序由学生家长分别在4月30日、9月30日前填写《洛南县贫困学生扶贫助学申请表》,经户籍所在村(社区)、镇(办)审核,并经所在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以镇、校(园)为单位汇总造册,上报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备案。申请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有关程序由本人直接向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有关中职、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按规定由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严格资金发放,明确直取现金要求,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金。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县科教体局负责抓好全县教育助学统筹协调工作,做好各类助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发放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助学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及套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财政资金行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并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检查督查。(李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