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监督,使官员履职到位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拓展任后监督新领域,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被任命人员履职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专题评议,实行跟踪问效。要求履职报告人在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将对每名履职报告人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提请主任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人大监督落地有声,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在监督下阳光运行,让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取更多更大的福祉。自2013年以来,先后有53名政府组成人员向市人大作出承诺并兑现承诺,让言必行、行必果成为一种责任和自觉。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干部任后监督的实践与创新,使被任命人员更加强化了“人民公仆”的思想意识,使“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更加牢固了,依法履职、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清正廉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 (郭万宝 周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