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副省长冯新柱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罗继民在我区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陕西省地下水条例》以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确立了统筹规划、严格保护、节水优先、采补平衡、防止污染的地下水保护利用原则,将人水和谐、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等地下水保护管理理念贯穿始终,对陕西省地下水保护管理、开发利用作出一系列规范。《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及时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充分发挥好人大的监督职能,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树立全局观念和协同治水理念,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执纪问责,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商州区广播电视台 范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