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一案三卡”制度、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干部内部监督制度等一系列“护剑”制度,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防止办案人员自身被腐蚀、拉拢和变质。
全面落实镇纪委书记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一律不分管主业以外其他工作”的刚性要求,实行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按月汇报交账制度,通过大会交账、现场点评、实地核查、汇总通报、问责推进,倒逼下级纪检机关积极主动落实监督责任。
坚持把监督重点放在“问题”上,效果体现在“问责”上,改变过去一竿子插到底、从头查起的监督做法,把重点放在督促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责任上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力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按照“一行业一治理”的思路,对公安、教育、财政、计生等热点行业进行了集中清理,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严肃查处了履职尽责、执纪执法、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5起、实施问责6人。
的确,纪委就是要专职专责,惩腐利剑不能生锈,也不能做秀。腾出手来出拳才有力,聚焦主业惩腐力度才更迅猛,效果才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