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陕西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即日起至12月底,县食安办组织各镇各监管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综合整治,通过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使全县“三小”食品安全水平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本次整治活动,将按照整体推进、高效便利、属地负责、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以及严查违法的原则,在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实施“136”工程,即建立1个长效机制、实现3个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力争在“三小”综合整治中建立“三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快速检验操作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全覆盖;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许可和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从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场所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完善抓起,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县“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夯实镇及部门监管责任,各镇市场监管办及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清查、专项抽检、集中整治等行动,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