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月22日,我院召开了“百日执行会战”和“一打三反”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后,短短一周时间,我院执行局紧锣密鼓,积极部署,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3月28日、29日我院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甲、杨某乙实施司法拘留,向社会各界宣示了法院坚决打击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的决心。
杨某甲与贺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自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给杨某甲做工作督促其履行义务,杨某甲均以各种借口推脱,并多次更换住所,与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十五万执行标的分文未支付。3月28日下午,执行局了解到杨某甲去亲戚家送礼后,遂立即出动,在其亲戚家找到杨某甲,但其仍百般狡辩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我院依法决定对杨某甲司法拘留十二日,拘留后第二天杨某甲家属便送来部分标的款,并在法院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另一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杨某乙长期“赖”、“躲”、“拖”抗拒执行,3月29日,我院也果断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履行生效判决是当事人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在接下来的专项活动中我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长期保持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行为,确保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