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资金扶贫向股金扶贫转变。培育长期收益的产业是脱贫却不返贫的关键。前几年,我们将扶贫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里,解决了燃眉之急,却没挖掉穷根,反而助长了等、靠、要思想。为了让扶贫资金“活”起来,产生“滚雪球”的效应,县上按照“政府支持、能人牵头、农民参股、保本分红”的思路,开展扶贫资金入股分红扶贫试点。目前,县上正在试马农业园区开展资金入股扶贫试点,由政府负责向园区注入200万元作为40户贫困户的股金,政府持股、群众分红,园区按照每年每户2000元的保底标准给贫困户分红,再加上贫困户在园区务工、流转土地等收入,户均可增收万元以上。
四是农民身份向股东身份转变。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田、林山等资源闲置在农村,进城的农民又因为缺乏稳定收入,生活较为困难。2014年,在金丝峡镇试点农村宅基有偿退出制度,群众自愿腾退宅基的,在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1万元。贫困户腾退的宅基以及原来的林山等资源,以租金或股金等形式流转给大户经营,从而整合生产要素,实现集约发展,推动了农民向市民、向股民的转变。贫困户可以通过分红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可以放开手脚外出务工,通过多向收益、多路增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2014年以来,全县已经流转贫困户土地5958亩、林山7439亩,近千户群众在企业、合作社持有土地股、林山股、资金股等股份,有4000多名群众通过这一模式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