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商南县人社局仲裁院负责人召开落实县级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对劳动监察大队转隶至仲裁院后的人员责任分工进行详尽的安排部署,仲裁院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随着社会发展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原有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国家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改革。本次改革的核心在于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整合。此举旨在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使劳动争议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提升劳动监察工作整体效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合并后,大家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要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岗位需要,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党性修养。在具体的工作中,原来在仲裁院的干部要加强学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做到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原监察大队的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熟练掌握和系统运用。目前,仲裁院的首要工作是高质量办理好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案件,通过全面启动并运行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实现对受理案件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高效性。同时,要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真正将“诉源治理”落到实处。 (供稿人:刘艳琳 祁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