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因“无钱办事”而导致的基层抓党建重视程度不够、村级活动场所不足、功能不全、村(社区)干部报酬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调研,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从今年开始,区财政局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村级(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由原来的1000元增加到5000元,从6月1日起,对村(社区)干部待遇进行重新调整,调整后村支书、主任“一肩挑”的每人年工资2.5万元;村支书、主任分设的每人年工资2万元;副支书或副村主任、村文书及监委会主任按照主要村干部工资80%每人分别安排年工资1.6万元。社区3名主要干部,财政安排每人年工资2.5万元;社区2名副职及监委会主任每人年工资2万元。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等资金问题,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增加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提高村干部报酬,将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发展村级事业和做好村级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基层党组织的正常运转。(杨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