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少英) 近日,洛南县下发《关于信贷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计划利用3年时间投放2亿元,扶持3000名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带动1万人就业。
为提高残疾人自主创业能力,促进全民创业,该县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和就业创业能力,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较为成熟的生产经营项目的城乡残疾人,均可向县农村信用社提出小额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向申请人发放低于信用社优良信用户个人贷款现行利率5个百分点的低息贷款,贷款限定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期限为2年内;残疾人在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后,可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还款凭证、利息清单以及信用社核准的利息结算表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向所在镇劳保所、残联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后,将给予一定贴息补助。贴息资金数额将按实际贷款额、用贷时间和当期基准利率上浮3%利率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