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薛英平 周银祥 周烨明)近年来,商南县人民法院本着“司法唯有便民、利民、为民,才能得民心”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与温暖。该院在省委综治委组织的对全省法院系统的公众满意度测评中由2009年第6位提升到了2010年的第4位。
深入走访基层,访民意听民声。商南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疾苦,认真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针对赵川、十里坪等地群众反映的“告状难”问题,院党组及时决策,恢复了赵川法庭;针对山区群众反映的举证能力差的问题,及时要求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加强以职权调查取证工作。2009年以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先后深入全县13个镇,走访群众800多人次,大大拉近了审判机关与群众的距离。
坚持审判“五进”,方便群众诉讼。商南县法院深入开展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各人民法庭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行和实施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针对一些地方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交通、通讯相对落后的状况,他们坚持实行人民法庭自主立案制度,对群众书面或口头向法庭投诉的,由法庭自主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各人民法庭还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在乡镇建立群众投诉点、公布法庭干警电话号码,实行电话预约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投诉。
坚持巡回审理,减少群众诉累。他们坚持把巡回审理、就地审判作为服务群众的有效举措,根据案件分布情况,定期携卷下乡,深入乡镇巡回审理,减轻群众诉累。城关镇曹营村的王某是位年届七旬的农村妇女,一生养育五子二女,年老之时却因养老之事伤心不已,王某五个儿子在养老问题上都相互推托,经过村组干部多次调解,王某生活依然无着,无奈之下,王某只好提起诉讼。县法院东岗法庭立案后,干警冒酷暑,深入当地,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经过8小时的艰辛说服教育,最终使老人养老问题得到落实。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审理400余件。
推进“阳光审判”,加强司法公开。商南县法院印制《执法公开制度汇编》和《规章制度汇编》200余册,公开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60部(篇),印制诉讼指南和诉讼风险提示2000余份,制作牌匾40余块,全面公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利用该院网站、电子显示屏和案件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公开立案、开庭和审判信息,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加强司法救助,彰显社会温暖。该院在商南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司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建立起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执行救助基金等制度,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诉讼难题,促进了社会和谐。商南县某食品公司退休职工杨某因退休金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经商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由食品公司给付杨某退休金2994元、生活费135元。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食品公司破产改制,案件被迫中止执行。杨某在寻找相关部门解决无果后,于2010年11月向商南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办案法官就案件的实际情况向院长宋涛进行了汇报,宋院长了解到杨某已年近八十,不尽快妥善解决其问题,将给杨某留下终生遗憾,当即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彻底解决遗留问题。杨某领到救助款后,在商南电视台为法院点歌一首,以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