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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1-08-29 09:33:07 来源:

  本网讯 (慕年文) 镇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近日启动,今年计划完成17.1万人的保费收缴任务和4.1万人的养老金发放工作,计划到2012年6月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严格政策,筹集资金。县上根据县情实际和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明确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到1500元等11个档次,省、市财政共同按比例出资配套30—80元的补贴,合并计入个人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息。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11个档次标准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由群众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11个档次中的任何一个档次缴费,也可以在不同年份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在养老金待遇上,政府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补贴。特别是为了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也能参与保险,省财政对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缴费补贴100元、中度残疾人(三级)补贴75元。

  讲究方法,正面引导。县上通过“政策拉动、利益驱动、行政推动、服务促动、捆绑带动”的方式,向群众讲清政策的好处。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不准采取强迫手段,杜绝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还通过政府资助、集体救助、劳务创收、发展产业等方法,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参保问题,防止出现保富不保贫的现象,真正做到“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

  优化服务,方便百姓。县上充分考虑群众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简单明了的办理流程。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迅速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管理、通业务的骨干,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到档案资料建到村、政策宣传送到户、参保证件办到人,防止群众村里、镇上来回跑。坚持阳光操作,对政策性补贴对象、领取待遇对象的条件和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强化监管,规范运作。县上制定完善的收支流程和经办制度,进一步规范运行程序,实行“财政专户、收入专户、支出专户”的方式管理,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安全运转。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度,使整个基金的运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中,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