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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五色"通报督出机关高效能

2011-09-20 09:45:12 来源:

  本网讯 (陈风军 李烽涛)为了使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政令畅通,镇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法,将督查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运用"五色"通报督出了机关高效能。

  该县将督查通报分为蓝、黄、橙、红、黑"五色",分别对应级别为:一般常规工作或单项工作,实行蓝色督查,由督查室主任签发;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全局性工作,实行黄色督查,由县委办或政府办主任签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的办公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或主抓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橙色督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贯彻省市重大会议精神、上级领导批办件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办公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市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红色督查,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签发,受批评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将受到县纪委、监察局问责;在省市考核中造成全县指标下滑、严重影响争先进位排名或给全县整体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黑色督查,由县委书记、县长签发,县委将对受批评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组织纪律处分。"五色"通报分别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1、2、3、4、5分。建立督查台账,同一项工作一次通报未限期完成或整改的,再次通报上升一级。一年内累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累计通报批评五次以上的,责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向县委作书面检查,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据悉,目前该县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民生工程、信访维稳、防汛防滑、干部作风纪律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60多次,印发各色通报41期,通过"五色"通报,有力的保障了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督出了机关高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