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徐世旺 刘典锋)近日,山阳县抽调专人开展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数据库,摸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打基础。
该县把全县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状况作为调查对象,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220元界定为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1700元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624元为中等收入家庭,无房户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为住房困难家庭。县上及时召开了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县、镇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落实部门包抓责任制,安排10万元经费,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全力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档工作。同时,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违规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出具虚假证明,捏造调查数据,编造保障对象,对工作不负责任、调查数据失实的,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