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瑚世博)从11月1日开始,镇安县境内所有古树名木将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保护,所需保护经费将列入财政预算。这是该县刚刚出台《镇安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明文规定,目的是加强全县境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办法》规定,在古树名木周围将位置设立标牌,标明树名、学名、科属、保护等级、树龄等;对有特殊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将配备文字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擅自移植、刻画钉钉、剥损树皮挖根、攀树折枝、缠绕悬挂物品等损坏古树行为,不得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硬化地面、挖坑取土、动用明火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