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梁庆新)洛南县残联与该县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随着《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的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将履盖两类人群:即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和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此项政策的实施,该县将有1.5万名各类贫困残疾人享受到总额为335万元的生活补贴,达到了全县各类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全覆盖。
据了解,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为:从2011年7月1日起,具有该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其补助标准为: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按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40元,三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0元,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0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残联审批的程序进行。财政部门对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的出台,不仅完善了该县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残疾人生活保障的差距,而且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心系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具体举措,为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