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严晓锋 张雄伟)山阳县自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地和林木权属不清、矛盾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了林业经济大发展。近年来,累计新建经济林15.82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22.8万亩,林业年产值达2.3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575元,比林改前人均增加175元。
2007年7月被确定为全省10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山阳县按照“调研试点、摸索经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林改工作思路,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目前,全县23个镇318个村1867个村民小组417.64万亩集体林地全部明晰了产权,占全县集体林地总面积的100%,共有166541宗地划分到82651农户手中,发放林权证75926本。林地管护责任得到具体落实,广大群众自发成立护林联防组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县森林火灾、林业违法案件分别较林改前下降了47%和31%。林改使群众投入林业、发展林业、保护林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造林绿化面积由2007年的83.77万亩增加到目前的110.1万亩,年均增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