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书林 汪治)近日,商南县法院太吉河法庭在过风楼镇政府、司法所、徐家店村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运用联合调解机制,有效地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
2011年5月中旬,樊从学在公共道路边修建厕所,占用了部分道路,影响胡从亮、林金娥一家的通行,林金娥与胡从亮前去阻止时先后发生三次厮打,致林金娥住院,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花去医药费7043.44元,樊从学被诊断为轻度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过风楼镇党委、镇政府了解案件的起因、经过后,十分重视,多次组织镇派出所、司法所、徐家店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并提出了多种处理方案,均被双方当事人拒绝,之后林金娥诉至本院,要求樊从学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0543.44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樊从学称厮打时自己也受伤,继而起诉要求林金娥、胡从亮夫妇承担其各项损失2650.9元,太吉河法庭通过调查了解到,案件当事人胡从亮系过风楼镇政府干部,与樊从学为近邻,双方过去邻里关系处理的一直都很好,由于樊从学在过去建房时就曾与胡从亮家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过矛盾,此次其修厕所占用了部分公共通道,而将矛盾激化,法庭认为:这两个案件源自一起纠纷,之前各方组织的调解及调解方案之所以不被当事人接受,是因为没有从根源上找出矛盾的症结。该纠纷要想通过调解彻底解决就必须将争议道路的问题一并处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11月17日,太吉河法庭决定,邀请过风楼镇政府、司法所、徐家店村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纠纷由道路而起,必须由道路而止,只有将道路的问题处理好了才可能接受法庭等部门的调解意见,由于当事人的不理解,都认为法庭调解中偏向了对方,有失公允,调解也曾一度陷入僵局。经过调解人员四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对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作了细致的分析,并对对起矛盾的原因和双方的过错细心的分析说明,耐心的对道路的权属问题进行解释,双方当事人最终认识到为了一点小矛盾破坏了多年和谐的邻里关系太不应该,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双方都主动申请撤诉,请求法庭准许双方私下处理这个纠纷,法庭在认真考虑之后准许了双方的撤诉申请,并告诫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将矛盾彻底化解。
经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最终达成了协议,双方就医药费冲抵后樊从学现场交付林金娥赔偿款2000元,樊从学也保证以后不在门前的争议道路上修建筑物,保证三米宽的公共道路畅通。并请求调解人员现场见证下当场清除道路堆积的石块、泥土等,法庭等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冒着大雨亲自上前帮忙,很快就疏通了该道路,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等机构帮助他们彻底化解了矛盾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