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薛英平 赵 亮 汪 治)11月25日上午,商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深入城关镇富家沟村,对一起挪用公款案件进行了现场宣判,并征询旁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一致好评。
城关镇富家沟村村民张某(聘用信贷员),因挪用公款犯罪被商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宣告缓刑两年。为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商南法院决定在张某所在村进行公开宣判。11月25日上午,商南法院在富家沟村村部设立了巡回法庭,对该案进行了现场宣判,富家沟村的村组干部旁听了宣判。案件当庭宣判后,张某明确表示不上诉,并表示在缓刑考验期将会认真学习和改造。
案件宣判后,该院还就地召开了群众征询意见座谈会,富家沟村的群众对商南法院“送法进农村”一致表示欢迎,并希望法院坚持这一做法,使群众经常性的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