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蔡忠和)村级党组织换届后,山阳县为了防止少数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和难监管,规范村党支部书记行为,在全县318个村中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承诺制和“双述双评”考核制等三项制度,使村党支部书记干事有目标、工作有压力、监督有途径、考核有抓手,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任期目标责任制即对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制定党的建设、社会管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任期目标,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党支部书记在任期内完成。年度承诺制即每年初,村党支部书记要结合任期责任目标,制定《年度承诺书》,分别向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书面承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双述双评”考核制。年末由镇党委对年度承诺逐村逐项进行考核,村党支部书记既要向镇党委述职述廉,又要向党员群众述职述廉;既接受组织考评,又接受群众测评。按照党员群众评分占30%、镇村干部评分占30%、考核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村党支部书记的年终考核得分,划分考核档次,核发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