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晓翔)最近,笔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洛南县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届时洛南将有45731名农村初中、小学生吃上“营养餐”。
据介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去年10月由国务院决定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中启动实施,并集中在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将按照每生每天3元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国务院出台的“营养餐计划”供餐模式共分三种:一是学校有食堂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二是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三是偏远山区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
据了解,在实行“营养餐计划”同时,并不会终止此前实施的“蛋奶工程”。因“蛋奶工程”是陕西省自主实施的惠民工程,与国家统一实施的“营养餐计划”并不冲突,因此也不会终止。陕西省预计在今年春季开学起实施“营养餐计划”,近期将公布实施方案,解决两者之间的衔接问题,并明确“营养餐计划”的具体实施范围。
据悉,“营养餐计划”在我省43个县试点实施,包括商洛7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