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徐世旺 任建锋)近日,山阳县拿出600万元新型农村合疗结余资金,对2011年获得新农合住院补偿且自付金额超过1.5万元的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切实解决群众因患大病致贫问题。
为充分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减少基金沉淀,降低农民大病医疗负担,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水平,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山阳县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保障、略有结余”的原则,计划拿出600万元结余资金,对2011年获得新农合住院补偿且自付金额(住院总费用扣除合疗补偿金额)超过1.5万元的681名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单次住院自付费用的30%执行,最高不超过5万元。二次补偿后再结余资金结转至下年度使用,二次补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补偿对象为当年得到大病补偿的参合农民,以获得住院补偿的参合农民为主。通过互联网、电视字幕以及在人口集中场所、乡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将二次补偿政策及补偿对象公示一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补偿对象,县合疗经办中心委托县信用联社将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一折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达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