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检察院正式出台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检察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规划》以全面实施“12345”工程为载体,确立了“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四个主要目标: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科学合理、协调发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加强。该院提出“十二五”时期,在保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基础上,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同时,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控申检察争创“全省文明接待室”,监所检察力争达到“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并积极筹备院《检察志》编撰工作,尽快启动新检察大楼项目建设。
《规划》突出强调要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突出强调要强化自身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执法形象;突出强调要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突出强调要加强执法保障,打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物质基础,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徐启智 陈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