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亚军)为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延伸到镇村,柞水县检察院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实施办法》,此办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履职、执法为民、服务大局、服务农村、服务群众、求实创新;工作方式是由检察院统一组装配置巡回检察车,各内设部门轮流开展工作,由院领导带队,每两个月深入柞水县所辖13个镇巡回检察一次;内容是收集社情发意,听取工作意见,开展维稳调研,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协助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检务公开、普法宣传,提升检察机关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宣讲中省市县重大决定、决策、惠民政策;深入群众体验生活,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必须保证工作时间,规范工作制度,深入群众,认真回应诉求,遵守纪律,院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巡回检察工作,政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将巡回检察服务农村的工作实绩列入检察人员年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范围,明确责任,奖优罚劣。(牛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