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宋浩)一是建立服务承诺制。要求3月上旬,各联系单位抽调干部迅速进村调研,结合村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办理实事,由镇村同意后加盖公章,报县活动办审核,并在县级媒体公开各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建立督促检查制。成立专门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参与走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消极应付单位 “一把手”进行约谈。
三是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对走访摸排的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牌销号,对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县、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联动解决。
四是建立群众评议制。制定群众评议办法,在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后对各单位、各镇及干部参与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走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和测评结果作为评优树模、党建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