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代绪刚)近日,省工商局公布了陕西2011年消费维权十三大典型案例,商南县工商局调解消费者王某与某电器商场因预付款界定不清起纠纷案入选十三大典型案例。
2011年1月10日,商洛市商南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王某的投诉,称自己1月5日在县城长新路一电器商场预定一款海尔电冰箱,并于当日交纳800元定金,过了两天去买冰箱的时候商家又不卖了,王某不认可,要求按照事先口头约定的价格购买,希望工商部门帮助维权。商南县城关工商所接到转办的申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到商场了解事情经过,商场负责人说王某是交了“订金”,我们也给配了货,可是最近价格有所调整,所以不能按照原价格卖给王某。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工商所现场调解,商场对违约行为向王某进行了道歉,按原约定价格卖给了王某冰箱,王某对此很满意。
这只是商南县工商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商南县工商系统倾力关注民生,高擎维权之剑,坚持把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作为第一使命,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加强“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建设,不断提升维权效能,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深化“大维权”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新要求,以“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置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改善民生、服务商南率先实现突破发展的大格局中去思考、去部署、去推进,切实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把群众在消费领域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制定、实施了首办负责制、及时上报制、处理反馈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各项职责分配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旅游旺季期间安排专人在金丝峡旅游景区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点,及时方便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去年共接受来访、咨询953人次,调解处理消费者投诉124件,成功调处率达100%,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万余元。
商南县工商局寄望此案例的公开能够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提高意识,多多掌握消费知识,如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