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邹胜霞)为了更方便、更快捷地服务民生,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在12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工作驻村联系点,以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
各援助工作联系点设1名联络员,由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开展简单的法律咨询,受理本村老龄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对本村非诉讼及简单的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引导当事人到就近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援助申请。并负责接待本村村民的来信来访,负责组织本辖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及时收集上报信息资料。
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既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超前预防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为我镇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