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巩中虎 胡粉)商南检察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以确保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司法公正为立足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化解信访矛盾新模式,不断推行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机制。
一、明确工作原则,强化涉检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确立了“谁办案,谁负责”、“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评估准确,报告及时”、“防范在先,措施碍当”、“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五项工作原则,同时设立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工作组,形成统一管理、分类处置的预防平台。
二、明确评估情形,细化涉检信访案件分类管理。将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情形规定为拟作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决定以及维持原判或原处理决定等六类情形。通过对案件风险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估,预测和把握各种信访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信访事件,从而保障检察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明确风险等级,实行涉检信访案件分级处理。按照涉检信访案件的性质、紧急状况、行为方式、形成规模、激烈程度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与影响等因素确定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风险(I级);重大风险(II级);较大风险(III级);一般风险(IV级)。同时根据信访事件的变化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级别,修订完善应对措施和调处方案,因人制宜,依级定策,多策并举,力争达到防范、处置、稳控与息诉四者的最佳结合。
四、明确评估步骤,规范涉检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对于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案件,办案人发现所承办案件有符合规定的情形时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风险等级等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经分管检察长审批,提交风险评估工作组讨论决定。确立信访风险等级的案件,案件承办人依据案件情况及时制定调处预案,明确提出防范、控制、化解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