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戴勇)近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镇安县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为探索不同区域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国家三部委选择西部地区部分市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镇安县人口资源环境条件较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消费模式具备一定基础,经过周密的基础工作和严格的审查程序,镇安县跻身全国74个试点县行列,成为全市唯一的试点县。试点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主要任务包括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消费模式等。中央财政将加大对试点市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在分解国家生态建设工程投资时优先安排建设任务,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补助资金向试点县适当倾斜。同时,健全生态文明试点激励约束机制,优先在试点市县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