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徐世旺 王晓红)近日,山阳县筹资180余万元对在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实行重奖。对评为优秀等次的镇奖励5万元,良好的奖3万元;对评为优秀的县直部门人均奖励1000元,良好的人均奖励600元;驻山单位奖励0.6-1万元。
为切实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推进作用,该县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考核引领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按照“三位一体”的考核工作机制,突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综合开发、社会安全、班子和队伍建设、随机工作等重点,大胆探索,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强化日常管理,实施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针对镇、部门、中省驻山单位实际分别制定了严格的考核细则,力求目标责任考核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在考核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意,采取“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和邀请部分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和企业界代表与在职领导一起参加测评投票的方式,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按平时考核占20%,年终考核占80%及奖惩加减分直接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党风廉政、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该项分值为零,按镇、县直党群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中省驻山单位分别排序,优秀等次按考核对象30%和良好等次按55%的比例合理确定优秀和良好等次,排序在党群系统类别最后一位,其它类别最后两位且得分在800分以下的,评为较差等次,其余为一般等次,全县共评出优秀单位33个,良好单位60个。同时,对获得省部级表彰的2个单位和两次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1个单位各奖1万元。通过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干部工作压力更大、劲头更足了,群众更满意了,全县各级各部门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发有为的作风投入到经济社会建设当中,形成了比干劲、争上游,比贡献、求发展,比实绩、创一流的浓厚氛围。